鏡面磨削

【作 者】鄭煥文

能達到最小表面粗糙度的磨削方法。

磨削後的工件﹐表面粗糙度R a不大於0.01微米﹐光如鏡面﹐可以清晰成像﹐故稱鏡面磨削。

磨削圓柱面的圓度不大於 0.5微米﹐直線度不大於1微米/300毫米﹔磨削平面的平面度不大於3微米/1000毫米。

鏡面磨削主要用於加工精密軋輥﹑精密線紋尺等需要特別光潔的精密零件的外圓或平面。

鏡面磨削用的磨床要具備以下條件﹕
有很高的精度﹑剛度並採取減振措施﹔
砂輪主軸的旋轉精度高於1微米﹔
砂輪架相對工作台的振幅小於1微米﹔
橫向進給機構能精確微動﹔
工作台在低速運動時無爬行現象。

鏡面磨削時﹐先採用粒度60號以內的陶瓷結合劑砂輪﹐經精細修整﹐使砂輪表面的有效磨粒形成許多等高的半鈍態微刃﹐磨削時只切下微細的磨屑﹐並有適當的摩擦拋光作用﹐表面粗糙度達到R a0.08~0.04微米﹐這是超精磨削階段。

然後再用微粉磨料 (W14~W5)﹑樹脂結合劑和石墨填料做成的砂輪﹐經過精細修整﹐在適當的磨削壓力下進行鏡面磨削﹐經過一定時間的摩擦拋光作用﹐最後達到表面粗糙度R a不大於0.01微米的鏡面。

鏡面磨削的磨削用量較小﹐例如磨削外圓時﹐砂輪速度為15~20米/秒﹐工件速度小於10米/分﹐工作台進給速度為50~100毫米/分﹐橫向進給磨削深度為3~5微米﹐然後作無進給的光磨20~30次。

磨削時﹐切削液要充分﹐並有良好的過濾裝置﹐以防劃傷工件表面。

砂輪修整需用鋒利的單顆粒金剛石﹐修整時﹐工作台速度為6~10毫米/分﹐橫向進給2~4次﹐每次切深2~3微米﹐再無進給光修一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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